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5325306812890649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16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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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 位 名 称  |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环境监测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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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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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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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环境监测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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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宗旨和 业务范围  | 
 为环境保护提供监测保障。环境质量监测 水环境质量监测 大气环境质量监测 生态环境监测 噪声监测 生物多样性环境监测 固体废物环境监测 工业污染源环境监测 城市生活污染源环境监测 环境质量预测预报研究环境监测服务 环境监测事故应急处理 环境监测技术咨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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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 所  | 
 金平县金河镇仙人洞路24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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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 
 李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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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办资金  | 
 77(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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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费来源  | 
 财政补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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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办单位  |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环境保护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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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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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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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1.3  | 
 298.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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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名称  | 
 公益  | 
 从业人数  | 
 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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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2016年度,我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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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一)完善质量体系运行,有效保障环境监测工作 2016年,我站严格按质量体系的要求,认真开展日常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验证,确保监测工作质量。 (二)强化环境监测工作质量,确保全程质量控制 我站根据年初全年监测工作任务制定了有针对性的全年质量控制方案,结合每次监测工作任务,下发针对性的监测工作任务通知单和质量控制措施通知单,保证对监测工作全程进行质量控制,采取平行、加标、已知样等各项质量控制措施进行监控。2016年使用已知样达到30余只,监测人员经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所有监测仪器、量具均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试剂在有效期内使用,对监测报告及监测原始记录认真开展双三级审核制度,有力地保障了监测工作质量。 (三)积极完成各项监测工作 金平县环境监测站于2016年1月12日通过了计量认证,认证监测项目64项(水、气、声三类项)。从3月开始并我县空气(生态县考核空气质量点位)、地表水(那发出境国控断面和农场吊桥)、饮用水源地水质(白马河饮用水)进行每个月一次的例行监测。与州站进行“三同时”即每月与州站同时取水样,同一时间段分析,同月做数据对比。现我站已经独立开展对我县环境空气、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水质、重点污染源、噪声等监测分析工作。 (四)管理体系专版工作情况 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63号,以下简称《办法》),金平县环境监测站开展管理体系专版工作,详细制定和编写了本站的质量管理体系《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开展工作。目前,体系文件的改版仍在进行,现已完成《管理手册》专版工作,预计2017年初完成对体系文件的专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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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编号:162512050003,发证日期:2016年01月12日,有效期至2022年01月11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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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我站通过了计量认证(CMA证号:162512050003),共计通过64项(水、气、声三类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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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
填表人: 李文菊 联系电话:18108732596 报送日期:2017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