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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春节期间禁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

文章来源:金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日期:2021/02/10  浏览次数:

各位广大市民朋友:

  岁末年初,春节在即。为了保卫金平县碧水蓝天、美化环境,养成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共建美丽家园,确保春节安全祥和,请广大市民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我做起,自觉禁放烟花爆竹。为此,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积极参与宣传,倡导文明新风,利用微信、手机客户端等传播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努力把禁放烟花爆竹变成广大市民的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二、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自觉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在“互联网+”时代,采用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绿色、环保的方式从事相关活动,尽己之力守护蓝天碧水,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

  三、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守法者。严禁未经许可生产烟花爆竹、严禁未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严禁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严禁未经许可储存烟花爆竹。

  四、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善意规劝他人,引领新风正气。自觉维护法律法规,增强环境保护和春节安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燃放烟花爆竹,彻底消除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危害。

  衷心祝愿大家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顺意!

 

 

金平县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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