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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承办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有关单位办理工作情况的通报

文章来源:金平县人大常委会发布日期:2023/01/13  浏览次数: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安排,10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五个视察组,分别对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提出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视察。视察组先后对县交通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住建局等单位通过听取汇报、查阅痕迹资料等方式对建议办理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了解。从视察情况看,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人大、县人民政府21个工作部门和5个乡镇都较好地完成了办理工作。在视察的基础上,县人大常委会又于2022年11月29日县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承办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部门进行了办理建议情况满意度测评,满意度测评采取电子视频表决器进行,测评结果经县十四届人大第25次党组会议、第18次主任会议确认通过,以文件形式发文。

  一、基本情况

  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共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代表建议)136件、闭会期间收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1件,共137件。其中:代表单独建议61件,联名建议76件。按照行业性质划分,涉及农业农村类建议30件,占总数的21.9%;道路交通类41件,占总数的29.9%;城建环保类12件,占总数的8.8%;社会事业类32件,占总数的23.4%;基层政权建设类19,占总数的13.9%;财政、经济类3件,占总数的8.1%。已转交县人民政府办理120件,其余16件呈县委转县委有关部委办局办理,1件转县人大常委会办理。

  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结束后,议案审查委员会认真审查并报经主任会议研究,及时将有关建议呈县委和转县人民政府办理。县人民政府根据建议缓急,安排资金20万元直接答复李代国等代表提出的建议5件,占总数的3.7 %。其余132 件建议,根据涉及内容分别交由24个(含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大常委会)单位承办。

  截至2022年10月30日,县政府安排的项目资金已全部划拨到位,政府直接答复资金的5件重点建议已办理完毕。交由有关部门承办的132件,已从政策、资金、物资等方面给予答复。办复率达100%,其中A类(所提问题能在当年内解决或所提问题已有规定,承办单位明确了有关情况的)40件,占29.2%;B类(所提问题在3年内能基本解决,承办单位已制定解决措施或者已列入改进计划,并明确答复代表办理时限的)52件,占38%;C类(所有问题目前条件限制或者其他原因难以解决的,应当向代表充分说明原因后,留作参考的)45件,占32.8%;协商率100%。在137件代表建议中,直接见面协商48件,协商率35%,电话协商89件,协商率65%.承办单位态度;满意131件,基本满意6件,代表满意度为96%。对建议办理结果代表满意127件,基本满意10件,代表满意度为93%。认为建议办理质量较高为123件、一般为14件。

  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建议,除县政府统一安排的资金和部门答复的资金外,还拉动有关部门注入项目资金。部分建议通过相关部门已经争取到了立项解决,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存在问题

  虽然各承办单位都能重视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交办会后及时召开班子会议,认真分析研究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责任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做到了代表建议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但在办理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办理结果与人大代表的期望还有很大的差距:

  (一)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基本得不到落实。特别是对一些前瞻性强、涉及面广、需要多个单位协作完成的建议,缺乏全面认真地分析研究和强有力的主办单位,代表建议很难得到彻底落实。政府部门承办单位在答复意见中,强调现状和困难、表明态度较多,但解决问题的思路和办法不够多。

  (二)办理工作的方法还比较单一。针对一些老百姓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少数部门还停留在原有工作方法上,没有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调整工作方式方法、主动调整办理方向、整合办理力量,尤其是在办理一些涉及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建议时,办法不多,措施不力,往往找客观原因,代表所提建议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

  (三)承办单位与代表沟通交流力度不够。存在着个别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答复态度不诚恳、质量不高、与代表沟通不充分、面商率低、个别代表建议质量不高、不具体的问题。如交通运输局共承办38件,直接面商0件,全部为电话协商,面商率低;县农业农科局共承办21件,直接面商只有2件,其余均为电话协商,面商率低。

  (四)建议办理的措施不够有力。一是一些承办单位对代表提出的建议重面商,轻办理和落实。二是一些承办单位对建议的办理本着与当前实施的项目一致就办,没有项目就不办的态度。三是对列入计划规划逐步办理的B类建议有的承办部门后续办理力度不够、接力不足,没有按照原定计划规划组织实施,也没有持续向代表做好反馈。

  三、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在转变作风上下功夫。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严肃、认真、积极地对待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坚决克服“重答复、轻落实”的倾向,不能只满足于答复代表,更不能用虚话套话应付代表。要将办理代表建议作为联系群众、宣传政策、改进工作、展示形象的有效途径。要加强承办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要确定一名人员负责建议办理的有关具体事宜,并着力形成长效机制,以保证建议办理工作不会因人员调整变动而受到影响。要加大建议办理工作公开的力度,广泛接受代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各乡镇代表团要组织开展好代表活动,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着力提高代表建议的针对性,为办理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二)进一步提高办理成效,在建议落实上下功夫。一是承办单位要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通过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邀请代表参与讨论等方式,争取代表的理解支持,有针对性地制定办理工作方案,确保办理工作取得预期效果。二是要对代表多次提出的建议进行梳理、统计,认真分析研究原因,扎实落实工作措施;对正在落实或已列入计划的建议要加大落实力度,尽快按计划完成;因客观因素或政策原因不能解决的,要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三)进一步加大协调力度,在提升合力上下功夫。要提高交办的准确性,县政府在交办前,继续召集有关部门和单位先对代表建议进行分析研究和主动“认领”。要加强统筹协调力度,对需要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建议,要进一步落实好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各自责任。各承办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联系,主办单位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协办单位要积极搞好配合,就代表建议涉及到的相关单位要共同商议,必要时要进行联合现场办公,能不能解决、怎么解决、何时解决以及不能解决的原因等,必须给代表明确的答复,在取得代表理解的基础上,努力将代表建议提出的问题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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