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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县依法清退拆迁过渡安置户

文章来源:金平县住建局发布日期:2019/06/12  浏览次数:

  近日,由金平县住建局牵头,城市综合执法局、司法局、城区派出所、金河镇人民政府联合执法,对公务员小区公租房逾期不搬离的县城A片区拆迁临时过渡安置户进行强制清退,并发放告知书,将安置房内的物品堆放在指定地点,堆放期限为2个月,逾期不认领者作为废品处理。

  2011年度县城A片区拆迁临时过渡安置户共20户,回迁安置房建成后已交付使用。过渡安置期到期,住建局曾两次下达限期腾退通知,目前已有10户居民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主动腾退过渡安置房。不搬离的住户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2011年度和平村A片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及《金平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拆迁过渡安置户“霸占”公共租赁住房,导致政府无法安置其他群众,严重阻碍社会秩序发展。此次的“霸占”行为关系到公共租赁住房良性运转,违背了诚实守信的基本道德,为此,金平县住建局重点宣传契约精神和公租房政策,并严肃指出拒不腾房的法律后果,强制清退了逾期不搬离的拆迁安置户。

  (官晗/文 杜沄翼/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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