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0-02236
信息分类
政府文件;规划计划
主题分类
市场监督、安全生产监督
发布机构
金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号
金食安发〔2018〕2号
发布日期
2018-07-10
信息名称
金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金平县2018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金平农场,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金平县2018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已经金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金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

2018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平县2018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强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监管措施,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切实抓好 2018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现提出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加强食品安全源头综合治理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绿色农业,打造“绿色食品牌”,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推行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的农业技术模式,提高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开展除鼠药以外的限制使用农药替代工作,研究制定禁用政策。加快农药追溯平台建设,力争实现平台试用企业生产及经营的产品可追溯。以龙头养殖企业为重点,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示范创建。建设兽药二维码追溯体系。推广绿色防控技术,主要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提高 2 个百分点左右。(县农业局、县畜牧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推进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有效衔接,制定印发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试行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制度。(县农业局、县市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督促粮食收储企业加强出入库质量把关。(县粮食局)

  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推行重点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推动食品加工企业落实风险控制要求,做到生产过程数据完整、真实、可追溯。落实食品经营者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不得收购、贮存、运输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创建、培育一批“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打造一批优质精品肉菜专柜。督促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快检室建设,认真开展农兽药残留快检工作。落实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安全责任,加强网络订餐规范管理,鼓励“明厨亮灶”,做到“线上”“线下”餐食同质同标。(县市监局)

  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实行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县教育局牵头,县市监局配合)

  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新型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推进和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县政府食安办)

  推进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县工商信局)

  三、突出解决食品安全难点问题

  加强种养殖环节监管,组织开展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瘦肉精”、私屠滥宰、“三鱼两药”、水产品、生鲜乳添加违禁物品等相关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黑名单制度。(县农业局、县畜牧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深入推进生猪屠宰资格清理,关停不符合设立条件的生猪屠宰场点。(县畜牧局牵头,县环保局配合)

  加强白酒、地方特色食品、节日食品、普洱茶等重点食品监管,对重点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专项检查,着力解决销售假冒伪劣、非法添加、虚假宣传等突出问题。(县市监局)

  实施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程,着力解决假冒伪劣、过期食品等问题。(县市监局牵头,县农业局等部门配合)

  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整治突出问题,严格管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风险。(县教育局、县市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督管理。(县卫计局)

  继续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规范广告、宣传、推广行为,铲除行业“潜规则”。(县市监局)

  进一步加大“地沟油”治理力度,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县市监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对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县市监局)

  四、强化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

  组织实施国家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推进食源性疾病溯源体系建设,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县卫计局牵头,县市监局、金水河海关、县粮食局配合)

  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县农业局)

  开展粮食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工作。(县粮食局)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最低收购政策。(县发改局、县粮食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大对食用农产品农兽药、微生物、食品添加剂等重点指标的抽检检测力度,完善监督抽检信息公布机制,做到风险防控措施和处置结果“两公开”。加大农村集贸市场和校园、医疗机构及周边等重点区域,儿童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种类虚假宣传、非法添加、超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打击及抽检工作力度,及时曝光和处置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县市监局牵头,县农业局、县畜牧局、县卫计局、县粮食局等部门配合)

  加大食品接触材料风险监测力度,及时发布风险预警信息。(县市监局、县卫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进出口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和风险监测,完善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机制。(县卫计局、金水河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食品安全技术支撑体系能力建设

  加强基层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县农业局、县市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县粮食局)

  积极推进“十三五”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项目建设。推动实施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电子化管理,建立完善监督检查数据库。(县市监局)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和检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工作。加快推进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推广应用。(县农业局)

  推进餐厨废弃物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场所建设,稳步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效率。(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工商信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大资金筹措力度,重点做好食品监管及打击走私经费保障,切实落实经费保障政策。(县财政局)

  加强对食品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服务指导,持续推进食品检验检测能力验证工作。(县市监局)

  六、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

  深入推进食品打假“利剑”行动,始终保持对食品安全犯罪严打高压态势。加强专业化、智能化侦查、稽查能力建设,提升主动发现、精准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水平。(县公安局牵头,县市监局、农业局等部门配合)

  加大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力度,继续推进食品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积极推进日常监管和执法办案信息共享。加强大案要案联合督办、典型案件通报。(县人民检察院,县市监局、县公安局、县人民法院、县农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针对食品安全问题多发频发、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域,组织开展全县专项稽查行动。加大各项抽检不合格食品后处置工作力度,严格监管执法,落实违法行为处罚到人有关规定。(县市监局牵头,县公安局配合)

  加大对食品走私打击力度。(县打私办)

  严厉查处食品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维护食品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县市监局)

  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推进行政处罚结果公开。建立并向社会公开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人员禁业限制数据库。(县市监局牵头,县人民检察院、县人民法院配合)

  七、构建食品安全共治共享格局

  同步组织开展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县政府食品安全办牵头,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实施食品安全大科普行动,妥善处置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和舆情事件,综合治理食品安全谣言。加大对野生食用菌鉴别、加工和中毒紧急救治的宣传力度,提高全县野生食用菌中毒防控能力和水平,减少野生食用菌中毒事件发生。(县政府食品安全办会同相关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

  开展“科学使用兽用抗生素”百千万接力公益行动。(县畜牧局)

  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在中小学教育活动中增加食品安全教育内容。(县教育局)

  健全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畅通投诉渠道,鼓励消费者投诉举报,提高投诉举报办理结果查实率。(县市监局、县农业局、县卫计局、县粮食局、金水河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探索开展食品安全奖励的措施办法。鼓励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食品安全进行评价。推动食品安全区域协作,建立健全各类区域协作机制。(县政府食品安全办会同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

  鼓励行业协会在督促企业诚信守法自律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县工商信局、县农业局、县市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开展“农业质量年”活动,深入实施农业标准化战略。实施品牌提升行动,保护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一村一品。落实无公害农产品认证改革制度,提升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权威性,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注册和保护。组织开展生猪屠宰标准化创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县农业局、县畜牧局、县市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加强政策性用粮监管工作。(县粮食局)

  落实促进食品工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实施“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战略,推进食品工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县工商信局、县农业局、县市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组织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开展餐饮质量安全示范街(区)、示范店等创建。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提升良好以上餐饮服务单位比例。推动开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鼓励商超扩大基地采购、农超对接、供应商供货、订单农业。强化食用农产品销售市场规范治理。(县市监局)

  实施进口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和出口食品质量竞争力提升工程,推进出口食品企业“同线、同标、同质”工程,扩大“三同”工程实施范围,培育出口食品同线同标同质示范企业。(金水河海关)

  九、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和科技创新

  构建统一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加强监管执法能力建设。(县市监局)

  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落实“党政同责”要求,细化实化具体措施,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发挥各级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在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查考核、制度建设等方面的作用,健全工作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金平农场负责)

  对 13个乡镇人民政府、金平农场及其职能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开展随机督查。(县政府食品安全办牵头,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配合)

  稳步推进盐业体制改革,做好盐业主管部门和食盐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工作衔接。(县工商信局、县发改局、县市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规范和加强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县市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