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2-02738
信息分类
机构职能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金平县教育体育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9-08
信息名称
金平县教育体育局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职能配置

  第一条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8]46号)、《中共红河州委办公室、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平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红办发〔2019〕19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金平县教育体育局是金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与县教育体育局合署办公。

  第三条 中共金平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金平县教育体育局,接受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全面贯彻党的教育工作方针政策,加强县委对教育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强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做好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深化教育改革,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设置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股,负责研究部署教育领导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工作,审计全县教育发展规划、重大政策和体制改革方案,协调解决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

  第四条 金平县教育体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州委、县委关于教育体育的重大决策部署,起草或拟定教育体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及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统筹规划全县各级各类教育体育事业,负责拟定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实施办法、年度计划和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各级各类教育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

  指导各级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管理全县性重大体育活动,协调指导各级各类体育改革和体育产业发展。

  (三)指导教师队伍和教练员队伍工作,加强教育体育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制度,组织实施全县中小学教师、体育教练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指导学校和体育单位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教练员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四)统筹管理教育体育经费;参与拟订筹措教育体育经费、教育体育拨款、教育体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县级教育体育经费和补助专款、教育体育基建专款的分配管理;监测全县教育体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编制教育体育经费安排计划。

  (五)承担教育体育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指导教育体育交流、宣传工作。

  (六)统筹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体育工作。综合协调管理全县少数民族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民族中小学和各级各类学校举办民族班工作;指导少数民族“双语”教学工作;协调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体育援助;指导民族体育的传承与发展。

  (七)指导教育体育的安全工作和治安综合整治、安全

  宣传教育、学校及体育场馆安全和突发事件处置;指导做好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毒品和艾滋病预防教育工作;指导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

  (八)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运动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立德树人,指导师德师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学校文化建设;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违反师德师风或意识形态方面的重大问题。

  (九)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工作;组织审定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十)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指导各级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十一)负责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和普及学前教育工作的督导,以及其他各级各类教育专项督导;指导基础教育阶段性发展水平及质量的监测工作。组织实施各类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

  (十二)负责实施各类高等、中等学历教育的招生考试工作,承担有关非学历教育的考试工作:负责高等以下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指导中等专业学校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十三)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和贫困学生资助工

  作;规划并指导中小学教育体育技术装备的建设与发展,组织实施远程教育工作。

  (十四)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汉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

  (十五)推进体育领域的公共服务,规划、引导公共体育产品生产,指导县级重点体育设施建设和基层体育设施建设。

  (十六)实施全民健身规划,指导和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培训。

  (十七)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组织和管理全县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和青少年体育训练工作;组织参加和举办全县体育竞赛;组织协调、监督开展反兴奋剂工作。

  (十八)拟订全县体育产业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规范体育服务管理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县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领工作、指导实践;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州委、县委教育领域的重大决定、重要指示、工作部署。

  (二)制定党建工作规划,指导全县中小学校党的建设

  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全县中小学校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负责全县中小学校党建工作政策措施的调研,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和建议。

  (三)负责全县中小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指导各学校组织生活会;协调、处理廉政审查、信访、违纪违规等问题。

  (四)负责学校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做好学校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考核、任用工作,选优配强领导班子;指导学校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

  (五)负责学校党组织管理、发展党员和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工作,规范党费管理工作。

  (六)指导全县中小学加强群团建设,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七)根据隶属关系领导民办学校党的工作,指导全县民办学校党的建设工作。

  (八)完成县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办公室、县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政策法规股(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人事股、监察室、计划财务股(勤工俭学办公室)、基础教育股(民办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民办教育)、德育股、体育股、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基建股。

  三、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和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金平县金河镇仙人洞路16号

  单位负责人:袁婷华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00—11:30、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0873—5224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