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2-02738
信息分类
机构职能
主题分类
民族、宗教
发布机构
金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9-08
信息名称
金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职能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职能配置

  (一)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相关建议。

  (二)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三)拟订民族、宗教工作地方性文件,负责监督检查落实情况,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

  (四)了解和掌握全县和周边地区民族、宗教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动态,研究发展趋势,提出协调工作建议,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协调处理民族宗教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维护民族团结稳定,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宗教界对港澳台的宗教交往活动。

  (五)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事业等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服务体系和管理信息化建设。

  (六)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学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七)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支持宗教团体开展自身建设,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宗教后备人才。

  (八)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推进宗教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宗教界爱国统一路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承办泸西县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组织协调民族庆典活动和大型宗教活动。

  (九)研究提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特殊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的特殊困难,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文化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等工作。

  (十)指导各乡镇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能,及时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问题。办理宗教团体需要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

  (十一)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宗教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组织接待少数民族、宗教人士重要学习、参观等考察事宜。

  (十二)接受和协调处理各族人民对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建议。做好民族团结示范村、民族团结示范学校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金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设6个内设机构:政策法规股、宗教事务股、经济发展股、文化教育股、监督检查股、民族事业发展中心。

  三、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和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金平县行政中心18楼民宗局

  单位负责人:李有明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0873-5221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