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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4348/2022-00003
信息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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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发布机构
金平县民政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12-31
信息名称
金平县民生保障水平持续提升

  一、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逐步完善

  城乡低保工作不断规范,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2021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4770元/人·年,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660元/人·月;截止到2021年11月,金平县共有农村低保10438户19181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5940.36万元,共有城市低保573户774人,累计发放农村低保金397.57万元。 

  二、各类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 

  截止到11月30日,共有特困人员592 户631人,累计发放供养金684.12万元;临时救助 5068 人次,累计支出临时救助资金 300.86 万元。 

  三、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孤儿”助养工作 

  截止到2021年11月,助力“兜底”,发放“两项补贴”资金419.18万元;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补助金296.57万元,涉及225人。 

  四、持续开展救助管理服务工作 

  截至目前,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21人次,集中对滞留超过3个月仍无法查明身份信息的救助人员向公安机关申请办理落户手续3人,申请安置3人(特困供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