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1-02154
信息分类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主题分类
政民综合;其他
发布机构
金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文号
金发改价格〔2021〕6号
发布日期
2021-07-23
信息名称
金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工作有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收费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36号)、《云南省物价局 云南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文件的通知》(云价收费〔2015〕137号)及《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红发改价格〔2021〕92号)有关规定,为做好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后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管,现就2020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工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执收单位认真统计2020年度收费数据,填写《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信息表》附件1、《收费情况报告表一、表二》附件2,认真核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单位、收费金额等信息,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二、请收费单位于2021年4月20日前将《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信息表》《收费情况报告表一、表二》及收费情况报告以正式文件(电子版签章)报送金平县发展和改革局。收费情况年度分析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1)当地与收费管理相关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2)2020年度收费管理基本情况,包括收费项目的取消和减免情况,收费总额变化情况及原因分析; 

  (3)收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4)对加强和改进收费管理工作的建议; 

  (5)其它需要报告的重要事项。 

  附件:1、云南省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信息表

               2、2020年度收费情况报告表(一)(二)

               3、《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统计工作有关事

                项的通知》(红发改价格〔2021〕92号) 

  联系人:姚敏(行政中心七楼发改局价格收费管理股)。  

  联系电话:5221776      邮箱:jpfgsfk@163.com 

  

 

 

金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