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规定,经县医保局、人社局、卫健局、市监局4部门组织人员于12月2日现场评估,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金平金沙路分店已达到金平县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准入条件。12月13日经县医保局局务会议研究决定,拟确定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金平金沙路分店为金平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零售药店。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对以下单位取得定点资格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反映。举报电话:0873-3041470,举报邮箱:jpybjbgs@163.com,举报地址:云南省红河州金平县金河镇河东南路16号政务服务中心4楼医保管理中心。
拟确定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名单
机构名称 |
机构类型 |
地址 |
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金平金沙路分店 |
药店 |
金平县金福苑小区4幢1层101、102号 |
金平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