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红河州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实施细则(暂行)》规定,经金平县医疗保障局会议研究决定,拟确定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金平河东南路分店、金平县鑫达药房有限公司一分公司为金平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协议零售药店。现向社会给予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3年4月12日-4月18日),如对以下单位取得定点资格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反映。
联系电话:0873-3051106
联系人:王怀彬
拟确定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名单
序号 |
机构名称 |
机构 类型 |
地址 |
1 |
云南健之佳连锁健康药房有限公司金平河东南路分店 |
药店 |
金平县金河镇喜望桥东面一层 |
2 |
金平县鑫达药房有限公司一分公司 |
药店 |
金平县金河镇体育广场东面 |
金平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