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1-02052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
发布机构
金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7-05
信息名称
解读《金平县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金平县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政策依据及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关于云南省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中共红河州委红河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红河州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实施意见》(红政办函〔2020〕56号)等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结合金平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总体要求及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市场运作和政策支持相结合,健全完善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市场体系、组织体系、产品体系,完善农村金融资源回流机制,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多层次的金融需求,推动城乡融合发展,为金平县乡村振兴服务。金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力度不断加大;金融支农资源不断增加;农村金融服务持续改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

三、主要内容

聚焦20字方针精准加大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力度。聚焦产业兴旺,推动金融资源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加大对特色农业发展的金融支持,推行农业龙头企业“清单”式管理,创新金融服务乡村振兴产品和服务方式,持续提高农业保险的保障水平。聚焦生态宜居,完善和提升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金融支持,加大对特色小镇建设金融支持,优化绿色金融支农机制。聚焦乡风文明,助力乡村文化繁荣振兴,推动金融与乡村文化对接,加强乡村旅游金融服务,大力普及金融法律法规和金融基础知识。聚焦治理有效,优化乡村金融生态环境,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切实防范农村金融风险,严厉打击农村非法金融活动。聚焦生活富裕,完善和提升农村民生金融服务,巩固拓展金融扶贫成果,做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金融服务,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提高农村基础金融服务质量。

四、其他内容

完善政策保障体系,加大货币政策支持力度,运用再贷款资金,运用小微企业贷款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政策。发挥财政支持撬动作用,争取省州农业融资担保公司加大对我县的支持,建立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基金,落实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通过财政补贴支持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环境建设。

强化党对农村金融工作的领导,全面做好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三农”工作、乡村振兴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切实加强党对农村金融工作的领导。开展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金融监管部门发挥行业监管优势,开展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抓好推进落实和经验宣传,及时总结推广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发展的先进经验,广泛宣传农村金融创新实验做法和突出成效,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乡村振兴发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