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3-00002
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政府文件;政策文件
主题分类
民族、宗教;其他
发布机构
金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文号
金政规〔2022〕1号
发布日期
2023-01-01
信息名称
解读《云南省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实施办法》

  经对照《云南省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与上位法、国家现行方针、政策有些内容明显不相符,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现行方针、政策有关要求,按照法制统一原则,结合我县实际,县人大常委会于2020年1月17日在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云南省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修正案》,对《自治条例》第五条、第十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作了修改。2020年3月30日经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2020年5月29日云南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云南省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自治条例》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根据《金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县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审议议题计划、工作流程的通知》(金人发〔2021〕10号)文件要求,按照《<云南省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实施办法>制定工作方案》要求,认真开展《云南省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实施办法》的制定工作。

  2022年7月18日组织相关部门对《云南省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实施办法》提出修改意见,2022年7月26日完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向各部委办局发放征求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认真修改。8月15日形成《实施办法》(送审稿)共70条,报县政府法律顾问与规范性文件股审查,2022年11月24日县政府法律顾问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股按规定进行审查,政府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2022年12月4日至12月14日将《自治条例实施办法》在政府网及多彩金平发布,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按照自治条例工作方案及流程2022年12月26日提请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12月30日形成正式文件下发(金政规[202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