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金平县
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金平农场,县直有关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充实金平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县交安委)成员,现将调整充实后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 任:马玉跃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主任:李绍学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赵贵勇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 锋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局长
王永明 县公安局副局长
姜 冬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龙丽晶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
喻自顺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吴 江 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黄 超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李 玮 县民政局副局长
古自明 县司法局副局长
王 昆 县财政局副局长
陈 丽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马 超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卢劲松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李联锋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学凤 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卢俊生 县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
李志华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刀明春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王洪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 俊 县信访局副局长
梁 澄 县气象局副局长
曹付兰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薛强林 县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
唐 勇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负责人)
冯 磊 红河公路局金平分局副局长
张鹏文 县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大队长
县交安委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教导员唐勇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分管领导担任。
二、县交安委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职责:定期分析研究县域内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制定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对策和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督促各职能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建立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确保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措施的落实;及时通报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总结推广工作经验;负责对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建立和完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
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制定各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措施,全面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县交安委议定的事项,督促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分工抓好落实;专题分析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问题和安全隐患,向县交安委提出对策和建议;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向县交安委提出制定交通管理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调解决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道路交通安全问题;通报县域内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和各成员单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组织相关部门考核评估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提出拟予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总结、推广先进工作经验和方法;检查各相关部门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指导各乡镇相关部门开展工作;负责交安委联席会议的组织和保障工作;完成县交安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县交安委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职务人员自行递补并报县交安委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2021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金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