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1-00900
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金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号
金政征启公告〔2020〕4号
发布日期
2020-09-09
信息名称
金平县长寿公园建设项目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专项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的需求,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金平县长寿公园建设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土地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位置范围:涉及金平县苦竹林水库库区,金河镇黄家寨村委会苦竹林村、金堂村,石桩村委会和谐村民小组,详见拟征地示意图。

  征收面积:约121.33公顷。

  用    途:金平县长寿公园建设项目用地。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定于2020年9月9日至2020年9月25日由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单位成立征迁工作小组进行现状调查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

  四、有关事项

  (一)项目征迁工作小组将对拟征地范围内土地、房屋现状进行航拍并保留影像资料,作为征地现状证据保存。

  (二)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含设计内弃土场、施工便道);违反规定抢栽、抢种、抢建的,不予补偿。

  (三)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拟征地范围内新办理分户或新迁入户口的,不予认可(新生儿除外)。

  (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相关部门要停止办理拟征收范围内土地及房屋权属变更、转移登记、新建项目审批、续签拟征地范围内土地及地上物的转承包、租赁和经营合同等有关事宜。

  (五)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有煽动群众闹事,拒绝、阻碍征地拆迁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影响项目建设和当地社会稳定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金平县长寿公园建设项目拟征收土地示意图

  金平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9日    

金平县长寿公园建设项目拟征收土地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