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8/2023-01321
信息分类
公示公告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机构
金平县自然资源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7-27
信息名称
金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草案)》听证会公告

金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举行《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草案)》听证会公告 

(第1号)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事项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举行《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草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办机构: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二、听证事项

  对《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草案)》是否合法、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2023年8月底在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举行,具体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将在2号公告另行通知。

  四、听证代表、旁听人名额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代表名额及产生方式

  1.本县年满18周岁,与金平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工作有关或者关注该项工作的公民15至25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县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5至6人。

  3.第1项或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金平农场推荐,法律工作者由县司法局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 5 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 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五、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县居住或者工作且满18周岁的公民,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均可向金平县自然资源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采用现场和网上报名,报名统一使用《听证会报名表》(附后)。现场报名地点:金平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与行政审批股(县行政中心 9 楼);网上报名请登录金平县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并填写报名表后,用电子邮件发送至jpgtzy@126.com。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居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0日17时。

  六、听证会参会通知

  金平县自然资源局将在报名截止后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金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联系人及电话:师万源  15087077652

  特此公告。

  附件:听证会报名表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7月26日 

  

  

  

  

  

  

  

  

  

  

  

  

  

  

  

  

附件

听证会报名表 


 

  

性别 

  

民族 

  

文化程度 

  

职业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职务 

  

通信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手机 

  

座机 

  

人大代表 /否 

  

政协委员/否 

  

报名参会 

主要理由 

  

  

所在单位意见 

  

          签字盖章 

                                       

听证机关 

意见 

  

          签字盖章 

                                       

 

  

填表说明: 

1、本表仅供申请参加《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更新调整成果(草案)》听证会使用。 

2、在提交本申请表时,申请人应提供身份证件原件核对。 

3、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听证机关有权根据申请情况,确定参加听证会代表,听证会代表应当亲自参加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