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4月全县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文章来源:金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布日期:2023/05/14  浏览次数:

  2023年1-4月,全县发生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道路运输事故)2起、死亡2人、受伤1人,同比减少2起、2人、1人,同比下降50%、50%、50%;未接报重大以上事故。

  一、从行业看

  工矿商贸事故0起、死亡0人,同比减少3起、3人,(其中,金属非金属矿山事故0起、死亡0人;建筑业事故0起、死亡0人,同比减少2起、2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0起、死亡0人;工贸行业事故0起、死亡0人;工矿商贸其他事故0起、死亡0人,同比减少1起、1人;烟花爆竹未接报事故)。建筑业事故包含:道路建设工程事故0起、死亡0人;房屋建设工程事故0起、死亡0人;市政建设工程事故0起、0人;水利建设工程事故0起、0人;其他建设工程事故0起、0人。道路运输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上升1起、1人。其他行业未接报事故。

  全县未发生较大事故。

  二、从地区看

  金河镇发生2起、死亡2人(道路运输事故),同比上升1起、1人;其余乡镇和金平农场管委会未接报事故。

  三、安全生产形势特点

  (一)事故总量同比呈下降趋势。今年以来,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全县发生2起生产安全事故,均为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但非煤矿山、消防、危化品、建筑施工、打非治违等行业领域安全隐患还不同程度存在,事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

  (二)事故集中易发多发。一是适逢新冠疫情过后的复工复产赶工期、超负荷、超产能生产经营,面对即将到来的新冠疫情后的第一个“五一”假期,从业人员想出行、企业想正常生产之间的矛盾与汛期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加之当前事故多发、安全形势严峻复杂。二是道路运输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事故总量依然是占比大。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政治责任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4月18日北京市丰台区北京长峰医院重大火灾事故重要批示,省委王宁书记、州委赵瑞君书记批示要求,抓好金平县5月假期和汛期安全各项防范措施,自觉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思考谋划,切实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能力和水平,遏制事故灾难,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

  (二)压紧压实责任,切实做好防范应对

  严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共同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企业自治。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实施全覆盖排查整治,全面检视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问题为导向不断深化安全生产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着力推动解决瓶颈性、根源性、本质性问题,牢牢守住安全发展底线。

  (三)坚持问题导向,抓实问题整改

  按照《金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五一”假期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暗访抽查发现问题隐患整改的通知》要求,紧盯重要领域、关键环节和特殊时间点,狠抓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矿山领域打非治违、文化旅游、校园安全行业领域开展明察暗访,及时通报暗访情况并督促立行立改。

  (四)全力做好应急准备

  针对我县自然灾害多发的严峻形势和汛期安全生产特点,加强极端天气预报、预警以及高风险林区监测和人员值守,严格防范因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强化应急救援队伍的战备执勤和物资储备,做到信息共享、协调联动,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加强事故信息报告,确保灾害和事故信息接报、上报、处置迅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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