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领导包保尾矿库和地下矿山公告

文章来源:金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日期:2024/04/14  浏览次数:

  由于金平县部分非煤地下矿山现状发生变化,加之乡镇和监管部门领导干部调整,导致原县政府于2024年1月24日公示的《金平县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一览表(2024年度)》和《金平县非煤地下矿山地方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公示(2024年度)》有关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鉴于以上原因,2024年4月2日,县安委办重新更新了地下矿山和尾矿库基本信息,并替换了相应包保责任人信息,同时向企业、乡镇、县政府领导征求了修改意见。2024年4月8日,完成了《金平县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一览表(2024年度第二次公示版)》和《金平县非煤地下矿山地方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公示(2024年度第二次公示版)》确认工作,现进行公示公告。

 

  附件:1.金平县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一览表(2024年度第二次公示版))

     2.金平县非煤地下矿山地方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公告表(2024年度第二次公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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