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县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调整的情况公示

文章来源:金平县环境保护局发布日期:2018/10/29  浏览次数:

  按照《云南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红河州环境保护局 红河州水利局关于印发〈红河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红环发〔2018〕99号)要求,我县认真组织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集中供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改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质量,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经县政府研究,对县城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进行调整。2018年9月4日经红河州人民政府批复同意将马鹿塘水库调整作为县城主要供水水源地,白马河水源地保护区进行重新调整作为备用水源地。现将调整水源地相关情况进行公示。

  附件:1.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金平县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调整的批复

        2.金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县城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调整有关事宜的通知

 

金平县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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