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县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金平县税务局关于公布金平县2021年度第一批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通知

文章来源:金平县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金平县税务局发布日期:2021/09/26  浏览次数:

金财联发〔2021〕15号

金平县红十字会: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规定,经金平县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金平县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金平县红十字会获得金平县2021年度第一批非菅利组织免税资格,现予以公布。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取得《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规定的免税收入,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非营利组织要严格遵守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等有关规定,在免税优惠资格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主管税务机关要加强政策宣传辅导和提醒预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税收征管,认真落实相关税收政策,支持非营利组织发展。 

 

  附件:金平县2021年度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

 

 

 

金平县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金平县税务局

2021年9月16日

 

  附件   

  金平县2021年度第一批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

 

序号

纳税人识别码

(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名称

申请免税期限

1

13532530C771204630Q

金平县红十字会

2021年1月1日至

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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