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韩国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协定税...

文章来源:金平县财政局发布日期:2022/02/27  浏览次数:

税委会公告〔202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有关规定,以及RCEP对韩国生效情况,自2022年2月1日起,对原产于韩国的部分进口货物实施RCEP协定税率,2022年协定税率见附件。 

   附件:2022年对韩国实施RCEP协定税率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2年1月9日 

阅读下一篇

财政部关于2022年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的公告

财政部关于2022年暂免征收加工贸易企业内销税款缓税利息的公告

返回上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