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金水河镇)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文章来源:金平县审计局发布日期:2021/07/26  浏览次数:

2021第2号

(总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县人民政府工作安排,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金平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实施的金平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金水河镇)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金平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金水河镇)建设资金为国开行贷款,建设地点为金平县金水河镇。本项目批复包含6条道路路面硬化工程及1道便道桥建设工程,项目计划投资2186.21万元。项目实际建设6条道路路面硬化工程,总长29.418km。项目开竣工时间为2018年4月26日至2019年12月15日。项目经过施工单位自检自查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均合格,2019年12月23日通过建设单位组织,各参建单位参与进行了项目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 

  金平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金水河镇),根据《金平县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金平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下达投资计划的请示》(金贫办发〔2017〕76号)文件提出投资计划,金平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17年11月2日下达了《金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红河州金平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批复》(金发改投资〔2017〕78号)文件,同意实施红河州金平县贫困村基础设建设项目,其中金平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金水河镇)项目投资计划2655.20万元。 

  2018年2月24日,根据金平县发展和改革局《金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变更金平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金发改地区〔2018〕3号)文件的批复,同意金平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金水河镇)项目投资计划变更为2186.2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金平县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金水河镇)项目建设过程中,实行了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建设管理制度;通过项目实施后交通便利村子与外界沟通更加频繁,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让群众生产生活更加便利。但审计也发现,根据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对结算部分资料没有认真审核,部分工程结算不真实,造成施工单位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造价172721.53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针对多计工程款的问题要求依法进行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是完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资料及验收资料存档管理工作,管好用好建成资产;二是建议金平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加强项目管理,严格造价控制,严格按立项批复内容组织实施,避免出现结算多计工程价款及项目资金超概算。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多计工程款的问题,金平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已进行了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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