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水河镇兴边富民项目干校村活动室建设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文章来源:金平县审计局发布日期:2021/07/26  浏览次数:

2021第5号

(总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县人民政府工作安排,金平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金水河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的兴边富民项目干校村活动室建设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项目在金水河镇金水河村委会干校村实施,新建活动室一幢,砖混结构,两层,建筑面积170平方米,总投资32万元。于2016年11月30日开工,2017年2月26日竣工。金水河镇人民政府于2017年12月26日组织验收,验收意见是同意验收,没有评定工程质量等级。 

  项目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红河州兴边富民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红政发(2018)33号)文件纳入《云南省兴边富民工程“十三五”规划》。根据《红河州兴边富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金平县金水河镇金水河村委会干校村活动室建设实施方案的批复》(红发改兴边办(2016)189号)批复实施方案,新建活动室一幢,两层砖混结构,面积170平方米,申请兴边富民工程中央预算内资金补助32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实施方案批复执行。项目完成投入使用,提升金水河村委会干校村基础设施,有利于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为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但审计也发现,根据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对结算部分资料没有认真审核,部分工程结算不真实,造成施工单位存在多计工程价款和多付工程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多计工程造价37853.28元。 

  2.甲方已支付乙方工程款320000元,核实建安工程造价为282525.32元,多付工程款37474.68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求依法进行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是施工图应聘请有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纸设计,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并聘请第三方进行工程质量监督,认真做好每道工序隐蔽前的施工记录,收集整理齐全项目档案资料;二是加强竣工结算核实,避免多计工程量和工程造价,造成竣工结算不实。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多计工程款的问题,金水河镇人民政府正在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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