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中共金平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金平县审计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1月中旬起,对陶丽英同志任金平县阿得博乡人民政府乡长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为全面真实了解掌握审计事项相关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陶丽英同志2021年12月以来任金平县阿得博乡人民政府乡长期间履行经济政策执行权、经济决策权、经济管理权、经济监督权、个人廉洁从政情况。
二、现场审计时间
自2024年1月15日起,预计现场审计工作时间50个工作日。
三、有关情况反映
审计期间,若有需要反映的事项,可直接向审计组反映。所反映的情况,审计组将依据审计职权范围在审计期间进行核实、处理、回复,并对反映的情况和反映组织(个人)依法保密。
四、审计人员
审计组组长:高文发
审计组成员:谢弟、董珊杉
审计组联系人及电话:高文发 0873-5221422
审计组现场办公地点:阿得博乡人民政府
五、审计工作纪律
审计期间,审计人员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准利用审计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不准利用审计职权干预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审计工作;不准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六、监督审计工作方式
县审计局监督电话:0873-5221422
金平县审计局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