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金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日期:2023/06/18 浏览次数:
2023年6月15日,金平县人民政府接到《红河州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单》(红督转〔2023〕03号)。现将转办问题内容公示如下:
转办内容:云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举报材料1件
受理编号:D53250020230614005。
举报内容:金平县金方超市负一层排风扇风机直接对着新建路人行道排风,排出的气体直吹过往行人,且排出的气体夹杂异味。
针对举报内容,2023年6月15日金平县委、县政府组织现场交办,决定由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牵头,县工商信局、县城市综合执法局组成联合工作组负责调查核实和处理,并将对办理结果进行公示。
金平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5日
阅读下一篇
返回上一篇中央政府和国家部委网站
省政府网站
州政府网站
主办单位:金平县人民政府;承办单位:金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邮政编码:661599 网站标识码:5325300001
地址:金平县河东南路267号 联系电话:0873-5221452 传真:0873-5221452 Email:jpxwgz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