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县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D53250020230614005号交办投诉问题办理情况公示

文章来源: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发布日期:2023/06/19  浏览次数:

  一、反映问题

  举报内容:金平县金方超市负一层排风扇风机直接对着新建路人行道排风,排出的气体直吹过往行人,且排出的气体夹杂异味。

  二、属实情况

  部分情况属实;排出的气体夹杂异味不属实。

  三、办结情况

  已办结。

  四、检查处理情况

  (一)调查核实情况

  2023年6月15日,在收到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办D53250020230614005号举报件后,县人民政府第一时间安排部署,由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县工商信局、县城执局组成工作组开展现场调查核实和办理。金平县城仅有一家金方超市,位于金平县东正街17号金田商贸城,金方超市企业名称:金平县金方购物广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5305600719661,是一家以从事零售业为主的企业。反映的金方超市负一层排风扇风机设置位置紧连东正街人行道,排风扇风机是超市冷库制冷设备散热扇,设置制冷设备2台,安装有散热扇6台,县城陡坡地势导致制冷设备间上部窗口与人行道平行,散热风扇排出的设备热气从窗口直吹人行道,影响长度约4米,现场能感受到热风但未闻到异味。

  (二)处理和整改情况

  根据现场检查情况,金方超市负一层排风扇风机排风为制冷设备散热热气,为减少热风对人行道过往行人影响,对超市提出整改要求,一是密闭靠近人行道窗口,防止热风直吹人行道;二是对制冷设备进出口进行改造,密闭进出口上部形成排气筒进行排放。2023年6月17日,经现场复核,金方超市投入整治资金2000元,使用不锈钢材质密闭靠近人行道窗口,对制冷设备进出口上部进行密闭形成排气口集中排放热气,防止热风直吹人行道,完成整改。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提高信访件调处能力和执法水平建设,树立执法执纪观念。在调处每件生态环境信访过程中,牢固树立“生态环境无小事”“群众利益无损害”的观点,规范信访工作从接待、登记、领导批阅、办理、督查、办结、各环节,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不断改善生态环境,增加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强化日常巡查监管。督促金方超市加强制冷设备巡查管理,按时对设备进行加水降温,防止发生火灾事故,并做好设备检修维护,防治设备出现噪声扰民。

  (三)严格环境监管执法,认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及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和行政拘留等四个配套实施办法。用对、用好、用足新《环境保护法》赋予的执法手段,同时做好新法的普及工作,提高广大群众、企业对新法的认识,让群众知晓维权,企业自觉尊法、守法。

阅读下一篇

关于云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红河州督察期间举报方式的公告

关于云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红河州督察期间举报方式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