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配置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结合我县实际拟订县级行政中心事务管理工作的规定及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县级机关各部门及乡镇机关后勤改革业务工作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机关事务工作中的共性问题,承担县级行政中心绿化美化、清洁卫生、水电管理等公共设施的管理、维修维护工作;负责组织全县视频会议系统的建设,承担县行政中心网络管理和维护,会议室管理及县级行政中心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服务工作;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规划编制、建设项目的审核和监督;会同有关部门对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的审批,负责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购置租赁等有关审核管理工作,承担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调剂、分配工作,承担县级行政中心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干部周转房的管理工作;协调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县级行政中心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制定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公务用车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及牌证管理工作(执法执助车除外),负责审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后实物用车保障事项,承担县级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县行政中心机关食堂管理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综合股、财务股、物管绿化股(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股)、服务保障股、视频会议保障股、公车管理股
三、办公地址、办公时间和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红河州金平县金河镇河东南路267号3楼
单位负责人:李娟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1:3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联系电话:0873-3051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