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水河镇职能设置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本镇机关及辖区内村(社区)、各类组织党建工作。指导村(社区)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二)促进经济发展。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等各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推进乡村振兴、口岸经济、兴边富民、开放发展、城乡建设管理、交通运输、人居环境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推动镇、村(社区)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增加村(居)民收入。
(三)强化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落实教体文化、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公共就业、民政优抚、“一老一小”等方面相关政策。加强辖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完善镇、村(社区)两级政务服务体系。
(四)维护安全稳定。依法承担辖区内平安建设、强边固防、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工作,保障辖区内公民和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加强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健全完善信访和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履行法定及上级赋予的相关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统筹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五)实施综合管理。承担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重大问题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等职能。统筹协调财政财务管理、统计管理等工作。
(六)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金水河镇机构编制
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水河镇综合设置下列9个工作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股级。承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协调、文秘、信息、会务、保密、档案、政务公开、内部审计、作风效能、自身建设等日常事务职责,以及后勤保障、督查考核、安全生产等工作。管理协调综合应急指挥平台。
(二)基层党建办公室,股级。承担党的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意识形态、党的社会工作、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招才引智等职责。负责宣传、统战、民族宗教、人民武装、精神文明建设、老干部管理,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党校、人大日常事务及政协联络等工作。负责村干部及村级后备干的管理培养。指导基层群众自治、城乡社区治理。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股级。编制并组织实施经济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产业发展、项目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城乡规划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产权制度改革、工业经济、科技管理、调查统计分析、交通运输、营商环境建设等工作。负责固定资产投资、农村公路养护、能源开发和管理、粮食物资储备等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股级。负责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事务、退役军人相关服务等工作。维护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五)边防和平安法治办公室,股级。负责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人民信访、维护社会稳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网格化社会治理服务、边境安全防范与管控等日常事务,指导协调民事纠纷调解处理和社区矫正工作,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防范和协助处置非法集资、邪教等工作。管理协调党政军警民联合指挥平台。
(六)党群服务中心(加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科级。负责提供政策咨询、开展党群活动、组织志愿服务、进行社会动员、推进移风易俗、实施文明创建、集中办理行政审批和民政、社保医保、劳动就业、卫生健康等民生保障公共服务事项。为办事企业和群众提供办事指引、帮办代办服务。建立完善镇村(社区)政务服务体系,做好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技术保障工作和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应用推广,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管理协调便民服务平台。
(七)综合行政执法队(加挂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牌子),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科级。承担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行使相关行政处罚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措施权和监督检查权,健全和落实执法配合联动机制。负责管理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开展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城乡火灾和森林草原火灾扑救等应急管理工作。管理协调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平台。
(八)农业农村发展和财务服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科级。负责农业、林草、水务、农业机械、畜牧兽医、农产质量安全监测检测、内部财务等工作。负责人居环境提升、农村经济经营管理、财政、国有资产监管、村(社区)级财务及“三资”管理审计、农民负担监督等工作。
(九)兴边富民事务中心,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科级。负责统筹推进兴边富民行动,边境幸福村建设,边民惠民政策宣传,边境特色产业、边境贸易、边境旅游等服务工作。配合做好民族文化保护传承、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等工作。指导推动边民互市工作。
镇不设议事协调机构,不对应上级部门设置机构。镇建立健全“一对多”“多对一”制度机制,既允许“一对多”,由一个机构承接多个上级机构的任务;也允许“多对一”,由不同机构向同一个上级机构请示汇报,进一步理顺与县直部门的工作对接、请示汇报和沟通衔接关系。
三、金水河镇人员编制
金水河镇机关核定行政编制32名。领导职数11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3名,用于配备党委书记1名、镇长1名(兼任副书记)、人大主席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8名,用于配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镇长、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武装部长等,鼓励在规定领导职数内交叉任职。具体领导职数按照换届选举规定配备。核定事业编制40名。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4名,具体是党群服务中心主任1名、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1名、农业农村发展和财务服务中心主任1名、兴边富民事务中心主任1名。
四、其他事项
(一)金水河镇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各内设机构和事业单位采取岗位制,明确岗位名称和具体职责。根据实际需要,人员可安排在合适的工作岗位,因事设岗、以岗定责、以岗定人,实行“一人多岗”和“一岗多人”,确保人员力量与岗位任务均衡匹配。加强岗位履职监管评估,完善岗位考评机制,压实岗位工作责任,确保人岗相适、人尽其用、履职到位。
(二)镇人大、纪检监察、人民武装部和群众团体等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在现有机构中明确承担相关职责。
(三)按照党中央要求实行派驻体制的机构,实行双重管理,纳入镇统一指挥协调,工作考核和主要负责人任免应当事先书面征求镇党委意见。
办公地点:红河州金平县金水河镇那发街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73—3041300
负责人姓名:胡永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