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 号)和《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将《金平县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自然保护地概况
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于2001年以(国办发〔2001〕45号)批复面积42026.60公顷,矢量面积46418.59公顷,管理机构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云南红河哈尼梯田国家湿地公园由国家林业局于2013年以(林湿发〔3013〕165号)批复试点通过,批复面积888.77公顷,矢量面积882.20公顷,红河哈尼梯田湿地公园管理处金平湿地公园管理局;金平花果山县级森林公园由红河州林业局于2016年(红森湿建办复〔2016〕2号)批复成立,批复面积,333.33公顷,矢量面积381.76公顷,目前未成立专门的管理机构由金平县林业和草原局管理。
二、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情况
金平县整合优化前自然保护地3个,其中: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批复面积42026.60公顷,矢量面积46418.59公顷;1个国家级湿地公园(云南红河哈尼梯田国家湿地公园金河片区)批复面积888.77公顷,矢量面积882.20公顷;1个县级森林公园(金平花果山县级森林公园)批复面积333.33公顷,矢量面积381.76公顷。3个自然保护地批复总面积43248.70公顷,矢量面积47682.55公顷。
金平县整合优化情况: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调出面积830.53公顷,调入面积1187.74公顷,整合优化后面积46775.79公顷;云南红河哈尼梯田国家湿地公园金河片区调出面积882.20公顷;金平花果山县级森林公园调出面积381.76公顷。
金平县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1个,云南金平分水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46775.80公顷。
三、《方案》决策风险评估情况
《方案》在前期调查摸底、梳理红河州自然保护地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结合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编制的成果和经验,严格按照自然资函〔2020〕71 号、自然资办发〔2020〕42号、自然资函〔2020〕861号、自然资办函〔2021〕458号、办函保字〔2022〕99 号等整合优化规则,编制完成《方案》(含风景名胜区)。对调出调入地块进行逐一审核、分类统计,在整合优化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坚持科学态度、实事求是,广泛听取意见、组织专家论证,因此,不存在风险。
四、风险综合评价
经对《方案》的内容进行全面分析、系统论证和客观预测,本《方案》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无社会稳定风险。
五、总体效益评价
(1)确保了重要生态系统、风景名胜资源、自然与人文景观得到有效保护
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是在前期摸底调查、全面梳理存在问题、综合评估生态区位、主体保护对象、功能定位等因素的基础上科学开展的,并经科学评估将周边自然文化保护价值高的区域划入自然保护地范围,确保了全省重要生态系统、风景名胜资源、自然与人文景观得到有效保护。
(2)缓解了保护与发展的矛盾
调出自然保护地内分布的大量连片稳定耕地、人工集体商品林、村庄、城镇等地块,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价值不大区域,有利于优化自然保护地空间分布,缓解自然保护与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矛盾,在保护的前提下,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3)为实现一个保护地、一套机构、一块牌子奠定了基础
通过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解决了自然保护地与其他保护地的交叉重叠问题,为实现“一个保护地、一套机构、一块牌子”奠定了基础。整合优化完成后,通过调整完善保护地管理机构,配置相关人员,将有利于保护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促进保护地实现规范、高效和科学管理。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因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时间紧,公众可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方案》编制单位或评估单位提交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及建议。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反馈。
《方案》编制单位:金平县林业和草原局
联系人: 胡成云
联系电话:13988078591
电子邮箱:jplyjbgs@126.com
联系地址:金平县河东南路267号(行政中心13楼)
评估单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西南调查规划院
联系人:马竞一
联系电话:17869845518
电子邮箱:mjy_horse@163.com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一二一大街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