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县有关边境执法部门近期查获了一批涉嫌走私货物,因查获货物现场当事人无法确认,根据《云南省打击走私工作中查获无主货物暂行处理办法》《红河州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规定》等规定,现公告如下:
2023年1月26日在金河镇白马河查获活牛1头,2023年2月3日在马鞍底沙坝南门峡四级电站查获活牛2头,2023年2月10日在金河镇干塘河头五队查获活牛5头。
以上货物重量已实际称量,与实物有误差的,以实物现状为准。请货物所有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2023年8月16日前)持上述货物权属及货物来源合法证明到金平县人民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认领并接受调查处理,逾期无人认领的,将按无主货物依法处理。
联系电话:1*******683。
特此公告
金平县政府打击走私综合治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