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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恒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的金国用(2013)第696号等4本土地使用证作废公告

来源:金平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1-12-09 浏览次数:

编号:2021-0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面积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金国用(2013)第696号

金平恒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国有出让

435.8㎡

金平县城南正街2号

 

2

金国用(2013)第697号

金平恒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国有出让

1201.81㎡

金平县城南正街2号

 

3

金国用(2014)第30号

金平恒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国有出让

2220.39㎡

金平县城南正街2号

 

4

金国用(2014)第31号

金平恒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国有出让

3131.91㎡

金平县城南正街2号

 
 
 
公告单位:金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