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件《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通知》(云卫人口家庭发〔2021〕2号)精神和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独生子女办证工作,与全国同步实施一对夫妻生育可以三个子女政策,确保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依法稳妥有序推进,现就我县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于2015年12月31日前生育第一个孩子、符合《云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管理办法》申请条件,没有再生育意愿,需要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须于2021年12月31日前向辖区内计生办提交办理申请。
二、2021年12月31日后,将不再新办《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只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证件遗失补办服务。
三、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对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符合享受国家奖励扶助制度、特别扶助制度以及云南省“奖优免补”等相关奖扶政策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继续执行相关奖励扶助政策。
特此通告
金平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