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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来源:金平县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发布日期:2021-08-17 浏览次数:

  当前,国际疫情持续蔓延,国内疫情多点爆发,边境一线疫情多点输入风险激增,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相关措施通告如下: 

  一、非必要不出金。全县居民非必要不出金,若因特殊原因确需外出的,凭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通信行程卡”绿卡、“云南健康码”绿码通行,不得前往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因紧急公务需要外出而不能及时提供核酸检测结果的,须持有所在单位盖有公章的审批证明后给予通行。 

  二、非必要不入金。入金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证件及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扫“通信行程卡”绿卡、“云南健康码”绿码即放行。若扫码有异常或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按《金平县委县政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边境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1号)相关要求进行管控。因误填导致黄、红码的,按属地管理原则经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排查无可疑情况后即放行。 

  三、严格落实防控措施。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医疗机构、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餐饮场所、客运站、养老机构、旅游景区等密集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体温检测、扫码亮码验码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不佩戴口罩、健康码出现异常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严格落实医疗机构预检分诊、发热门诊、院感防控等各项措施,严格落实探视、陪护相关规定。坚持勤洗手、常通风、分餐制、用公筷、常消毒等良好生活习惯,并严格落实“1米线”、不扎堆、不走亲访友、不聚集等防控措施。倡导快递、外卖无接触式配送。如出现发热、干咳、腹泻、乏力、嗅(味)觉减退或丧失等不适症状,要及时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或乡镇卫生院发热哨点诊室就诊,并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主动告知 14 天内活动轨迹及接触史。 

  四、严控聚集活动。暂停县城区周日赶集,同时禁止在城区范围内任何道路进行商品展销、摆摊设点招揽顾客等占道经营行为。暂停各乡镇赶集,倡导错峰出行。坚持“不安全不举办”“非必要不举办” 原则,严格控制民俗节庆、文艺展演、体育赛事等大型聚集性活动。不承接高中风险地区旅游团队,暂缓组团外出旅游。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各类茶室、棋牌室、室内儿童游乐场所、网吧、KTV、酒吧、电影院、健身房、洗浴、足疗、美容店、养生馆、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文化馆、图书馆、个体诊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一律暂停营业。餐饮服务经营场所提倡打包和线上外卖服务,食堂按接待能力50%实行人员限流。 

  五、严格核酸检测。严格落实口岸人员、口岸货运驾驶员、进口冷链食品或货物从业人员、边境值守人员、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环卫人员以及集中隔离场所、农(集)贸市场、快递外卖、交通运输、酒店宾馆、景区景点等场所工作人员的定期核酸检测工作。 

  六、主动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按照“应接尽接”原则,无禁忌症、符合条件且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群众应积极接种,尽快形成免疫屏障。 

  七、严厉打击跨境违法犯罪。严禁组织、协助、运送、引带他人偷越国(边)境,不得容留、藏匿非法出入境人员,一经发现,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严惩组织、引带、偷渡、参与走私等人员违法犯罪的通告》(第13号)从重从快惩处。 

  核酸采样地点:13个乡镇卫生院。 

  核酸检测地点:县人民医院、县疾控中心、县人民医院金水河镇卫生院检测点。检测费用自理,按相关标准执行。 

  本通告自8月13日起执行,相关职能部门、乡镇和疫情封控卡点必须严格执行本通告规定,对拒不执行本通告,干扰、阻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将严肃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咨询电话:0873-5435032 

  特此通告 

 

 

 

金平县委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