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号)
为了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在土地利用管理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增加重大事项决策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九条、第十二条和第十三之规定,决定举行《2020年金平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草案)》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2020年金平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草案)》举行听证。
二、听证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拟定于8月下旬在行政中心举行,具体会议时间地点将在2号公告另行通知。
三、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
(一)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名额为20至30人,其中:
1.本县(乡、镇)年满18周岁,与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事项有关的公民15至22人。从不同职业、不同地区的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本县(乡、镇)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相关企业和技术部门代表、法律工作者5至8人。
3.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金平农场推荐,法律工作者由县司法局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5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中确定。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县(乡、镇)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金平县自然资源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采用传真或者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传真0873-5225144;现场报名地点:金平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保护利用与行政审批股(县行政中心9楼)。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居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17时。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金平县自然资源局将于2020年8月1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金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和阳光政府听证平台上刊登第2号公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并将《2020年金平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草案)》等资料送达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杨昌梅,13987328680。
附件:《2020年金平县城镇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草案)》听证会报名表
金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