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关于坚决打击和取缔“地条钢”的决策部署,畅通举报渠道,全面排查和掌握全县违法生产、销售、使用“地条钢”行为,并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经研究,现将依法打击生产、销售、使用“地条钢”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电话通告如下:
一、举报范围
(一)生产、销售“地条钢”的企业或个人;
(二)利用“地条钢”进行钢铁制品加工的企业或个人;
(三)使用“地条钢”及其钢铁制品的企业或个人,包括使用“地条钢”为建筑材料的企业或个人。
二、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0873-5221324;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踊跃举报,以便及时发现和查处问题。
金平县人民政府
2017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