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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平县那兰水库泄洪期船舶禁航的通告

来源:金平县交通运输局、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金平大队 发布日期:2025-07-03 浏览次数:

受降雨影响,那兰水库水位持续上涨,为保障上下游安全渡汛,那兰水电站决定于2025年7月3日7:00开闸泄洪,为避免船舶在泄洪期间发生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决定在水库泄洪期间实施禁航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航时间

自2025年7月3日7:00起对那兰水域进行禁航,禁航管制期间,严禁任何船舶航行。恢复通航时间另行通知。

二、禁航范围

那兰水库全水域。

三、相关要求

(一)禁航期间,严禁任何船舶进入水库水域航行、作业。请各船舶提前选择安全水域锚泊避险。

(二)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应加强对船舶的管理,做好设施设备检查维护,确保船舶安全。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依法进行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金平县交通运输局

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金平大队

2025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