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县群众对防空警报信号的识别和防空防灾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防空工作的意见》相关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于2025年9月18日在金平县城区试鸣防空警报。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2025年9月18日(星期四)上午10:00至10:15。
二、试鸣信号
10:00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10:06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10:12解除警报:连续鸣响,时间3分钟。
三、相关提醒
请广大市民互相转告,防空警报试鸣期间,保持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不必惊慌。
特此公告
金平县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