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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县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运营公告

来源:“长寿金平”微信公众号 发布日期:2026-01-20 浏览次数:

一、运营时间

2026年1月20日,金平县城区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正式投入运营。

二、使用资格

1.年龄要求:用户须年满16周岁,并具备相应安全骑行能力。

2.禁止行为:严禁为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扫码开车或提供骑行服务,监护人需履行监管责任。

三、骑行安全

1.用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做到文明骑行、安全第一。

2.严禁行为:严禁载人、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等危险行为,骑行期间需注意观察路况,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

四、规范停放

1.停放要求:城区内已设置283个指定停放点位,用车结束后须将车辆有序停放至指定点位内。

2.禁止区域:严禁在停车点位以外的区域随意停放,不得占用盲道、消防通道、绿化带、机动车位、人行通道等公共空间。

五、违规处理

1.对未在指定停车点位停放的行为,运营公司将收取车辆调度(挪车)费用。

2.对多次违规停放的用户,运营企业可采取限制用车等措施。

特此公告。


附件:金平县城区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骑乘范围及停车点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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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