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国道G219喀东线K8826+048.96~K8826+355.04(白马河大桥)段封闭施工,大量运输车辆绕行城区主干道路。近期巡查发现,部分驶入城区的运输车辆未按规定进行密闭运输,导致物料抛洒滴漏、扬尘污染及道路损坏,严重影响城区环境卫生和交通安全秩序。
为进一步加强城区道路运输车辆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金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红河支队金平大队、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金平大队、金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金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决定联合开展道路运输车辆专项整治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联合检查时间
自2026年3月25日起,实行常态化联合执法检查。
二、检查重点内容
1.密闭运输情况:检查运输渣土、砂石、煤炭、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是否采取密闭措施,是否存在未覆盖、覆盖不严或密封条破损导致物料裸露、遗撒等问题。
2.抛洒滴漏情况:严查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沿途抛洒、滴漏、飞扬物料污染道路的行为。
3.车容车貌情况:检查进出工地车辆是否冲洗干净,是否存在带泥上路、轮胎带泥污染路面等问题。
4.运输资质情况:检查车辆是否取得合法道路运输证件,是否存在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
三、检查区域
金平城区主干道路,重点对绕行施工路段的永平路、河东路、人民路、金城路、金平大道等路段设卡检查及流动巡查。
四、违规处理
对检查中发现未按规定密闭运输、造成抛洒滴漏、污染道路的车辆,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罚,并责令当事人立即清除污染物;拒不清除或清除不彻底的,依法代为清除,费用由当事人承担。对阻碍执法、暴力抗法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五、工作要求
各运输企业、货运源头单位、建筑工地及广大驾驶员要自觉遵守运输管理相关规定,严格落实车辆出场冲洗和密闭覆盖措施,共同维护城区良好的环境卫生和交通秩序。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0873-5221565;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金平大队0873-5221463;州生态环境局金平分局:0873-5224179;州交通执法金平大队:0873-5221264;县交通管理大队0873-5221520。
特此通告。
金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云南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红河支队金平大队
红河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金平大队
金平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金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