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金平县物业服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及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利益问题整治,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
一、问题线索征集内容
(一)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价不符问题。未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服务;未履行信息公开和报告义务;未履行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法违规行为巡查、劝阻、报告义务问题。
(二)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问题。小区公共收益底数不清,管理不规范;擅自利用小区公共部位经营;未公示公共收益收支情况、违规侵占小区公共收益。
(三)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维修资金建账不规范,未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未按规定公布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增值收益、结存情况;侵占、挪用维修资金问题。
(四)共用设施设备维护不到位问题。未落实法律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共用设施设备管理不善,巡查不规范,维护保养不到位,维修不及时问题。
(五)住宅老旧电梯更新不及时问题。群众反映电梯故障频发、运行状况差、存在安全隐患的住宅老旧电梯,未及时纳入更新问题。
(六)其他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其他物业服务问题,如:物业服务企业擅自改变物业服务用房用途、无正当理由拒不退出物业服务项目;以停止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限购水电气热,限制开启门禁、乘用电梯、停放车辆等方式催交物业费;党员、公职人员物业服务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征集时间及反映渠道
(一)征集时间:2026年3月—12月
(二)反映渠道: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面等方式反映问题线索。投诉举报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8:00—11:30、14:00—17:30。
物业服务突出问题投诉举报电话、邮箱及邮寄地址:0873-5221373;756852820@qq.com;金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中心11楼房地产管理股);邮编:661599
三、提供问题线索须知
(一)受理问题线索范围为征集范围中明确的突出问题相关线索,建议提供相关真实详细证据材料。
(二)反映问题线索内容应实事求是、真实准确,不得虚构、夸大或捏造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三)为使所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处理,反馈时请尽量提供小区名称、物业企业名称、问题具体事实与发生时间、相关证据(合同、照片、视频、缴费凭证、公示记录)及你的姓名与联系方式(严格保密)。
特此公告。
金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