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编制背景
为适应金平县者米乡发展需求,提升边境治理水平,完善乡镇功能品质,切实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的新要求,做好金平县已经取得不动产产权证的规划设计条件出具工作,顺利取得地块规划许可,根据《云南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云南省特殊地块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文件要求,按照国家、云南省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红河边境管理支队者米边境派出所项目特殊地块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以下简称本次规划。
二、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共包括2个地块,总面积0.5622公顷,坐落于者米拉祜族乡集镇单元下新寨村委会,地块532530205TSZMS01面积0.5029公顷、地块532530205TSZMS02面积0.0593公顷,地块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批准文件为云(2022)金平县不动产权第0000160号、云(2024)金平县不动产权第0000325号。
图2-1 地块规划范围图
表2-1 规划地块信息一览表
| 序号 | 地块编号 | 地理位置 | 规划用途 | 面积(公顷) | 地块纳入详细规划依据 | 直接依据 |
| 1 | 532530205TSZMS01 | 者米乡下新寨村委会 | 机关团体用地 | 0.5029 | 该地块权利人为红河边境管理支队者米边境派出所,已取得不动产产权证 | 云(2022)金平县不动产权第0000160号 |
| 2 | 532530205TSZMS02 | 0.0593 | 该地块权利人为红河边境管理支队,已取得不动产产权证 | 云(2024)金平县不动产权第0000325号 |
三、规划用地结构
本次规划地块为红河边境管理支队者米边境派出所项目,用地用途为者米边境派出所办公场地,根据《云(2022)金平县不动产权第0000160号》、《云(2024)金平县不动产权第0000325号》等文件,其用地性质为机关团体用地。因此本次规划地块规划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
1.地块532530205TSZMS01
地块532530205TSZMS01规划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0801),面积为0.5029公顷,占规划范围用地总量的89.46%。
2.地块532530205TSZMS01
地块532530205TSZMS02规划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0801),面积为0.0593公顷,占规划范围用地总量的10.54%。
图3-1 地块用地规划图
四、地块管控
1.地块编号
结合《云南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单元划定指引(试行)》、《云南省特殊地块详细规划编制技术指南(试行)》要求,本次特殊地块项目编码为532530205TSZMS,细分地块编码532530205TSZMS01、532530205TSZMS02。
2.地块控制内容
明确地块编号、地块边界、建筑退线、出入口方位,确定地块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配套设施、配建车位、用地状态、用地兼容等不同功能比例等控制指标和要求。
3.容积率
容积率为地块内各类建筑总面积与地块面积之比,规划地块容积率如下表所示:
表4-1 地块容积率控制指标一览表
| 序号 | 地块编号 | 用地性质代码 | 用地性质名称 | 用地面积(公顷) | 容积率 | 备注 |
| 1 | 532530205TSZMS01 | 0801 | 机关团体用地 | 0.5029 | R≤1.5 | — |
| 2 | 532530205TSZMS02 | 0801 | 机关团体用地 | 0.0593 | R≤1.5 | — |
4.建筑密度
建筑密度是规划地块内各类建筑基底占地面积与地块面积之比,规划地块建筑密度如下表所示:
表4-2 地块建密度控制指标一览表
| 序号 | 地块编号 | 用地性质代码 | 用地性质名称 | 用地面积(公顷) | 建筑密度(%) | 备注 |
| 1 | 532530205TSZMS01 | 0801 | 机关团体用地 | 0.5029 | ≤30 | — |
| 2 | 532530205TSZMS02 | 0801 | 机关团体用地 | 0.0593 | ≤30 | — |
5.建筑高度
建筑高度是规划地块内各方位建筑不得超过的高度限值,规划地块建筑高度如下表所示:
表4-3 地块建筑高度控制指标一览表
| 序号 | 地块编号 | 用地性质代码 | 用地性质名称 | 用地面积(公顷) | 建筑高度(m) | 备注 |
| 1 | 532530205TSZMS01 | 0801 | 机关团体用地 | 0.5029 | ≤24 | — |
| 2 | 532530205TSZMS02 | 0801 | 机关团体用地 | 0.0593 | ≤24 | — |
6.绿地率
绿地率是在规划项目建设用地内各类绿地面积总和与建设用地的净用地的比率,规划地块绿地率如下表所示:
表4-4 地块容绿地率控制指标一览表
| 序号 | 地块编号 | 用地性质代码 | 用地性质名称 | 用地面积(公顷) | 绿地率(%) | 备注 |
| 1 | 532530205TSZMS01 | 0801 | 机关团体用地 | 0.5029 | ≥20 | — |
| 2 | 532530205TSZMS02 | 0801 | 机关团体用地 | 0.0593 | — | — |
7.建筑退距
地块532530205TSZMS01建筑退距:地块东侧建筑退让最小值为2m;西侧、南侧、北侧建筑退让最小值为3m;
地块532530205TSZMS02建筑退距:地块北侧建筑退让贴边建设;西侧、南侧、东侧建筑退让最小值为3m。
8.用地兼容
本次规划两个地块均不涉及土地兼容性质的规划,无土地兼容属性。详见附表:规划地块指标一览表、附图:地块开发图则。
五、道路交通规划
1.外部衔接交通
本次地块位于金平县者米乡集镇单元北侧,地块532530205TSZMS01东侧邻近乡镇道路,外部交通较为便捷。
2.内部交通组织
地块内部交通需满足消防及相关行业设计要求。内部道路核心要求:人车分流、消防达标、环形贯通、限速5km/h,标志齐全、办案区设专用通道。
3.出入口方位
地块532530205TSZMS01出入口:规划在地块东南侧设置交通出入口;
地块532530205TSZMS02出入口:规划在地块东侧设置交通出入口。
4.配建车位
两个规划均为:0.7个机动车位/100m2建筑面积;1.0个非机动位/100m2建筑面积。
六、配套设施规划
本次规划地块大部分现状已建成,已有停车设施、配电设施、垃圾收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消防设施等支撑现状地块运行,本次规划以现状已有设施为主,能够满足未来发展需求,不再规划新的配套设施。
七、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1.防洪排涝规划
本次规划地块为机关团体用地,位于者米乡集镇单元北侧,根据相关规范要求,防洪标准按照不低于20年一遇设防,防涝标准按照不低于10年一遇设防。
2.抗震规划
本次规划地块为机关团体用地,位于者米乡集镇单元北侧,项目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加速度为0.15g。城市生命线系统和重要基础设施设防标准按照现行《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执行。
3.消防规划
者米乡集镇现有一级普通消防站,服务范围覆盖者米乡域。本次规划消防水源以集镇供水系统为主,天然水源为辅。
4.应急避难体系
本次规划地块作为者米乡综合防灾的主要机构,是集镇区主要的应急避难场所之一,承担部分防灾救灾工作的组织、指挥。
八、风貌引导规划
1.532530205TSZMS01、532530205TSZMS02地块(红河边境管理支队者米边境派出所项目)位于金平县者米乡集镇区北侧,坐落于者米乡下新寨村委会,风貌管控属于城镇风貌区,风貌引导以城镇风貌为主,保护自然环境基底,整体风貌与原有建筑、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
2.建筑设计确保各功能流线清晰、安全隔离,各功能分区布置紧凑合理,具体建筑技术需满足通用及专用标准,部分建筑满足特殊建筑要求。
3.作为执法机构,通过规范色彩和元素聚焦国家统一规范标准,建筑色彩与建筑外观遵循统一形象要求,确保公安机构的统一性、庄重性和识别性,倡导在保证统一标识的基础上,融入当地文化特色,建筑的体量、高度、材料、色彩应与周围环境协调。
4.项目需满足国家标准,符合《公安派出所建设标准(2016修订版)》及相关规范要求,并满足地方消防、抗震等标准,规范后续管理。
附表 规划地块指标一览表
| 序号 | 地块编号 | 用地性质代码 | 用地性质名称 | 用地面积(公顷)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M) | 绿地率(%) | 配套设施 | 配建车位 | 用地状态 | 用地兼容 | 备注 |
| 1 | 532530205TSZMS01 | 0801 | 机关团体用地 | 0.5029 | ≤1.5 | ≤30% | ≤24M | ≥20% | 停车设施、配电设施、垃圾收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消防设施 | 0.7个机动车位/100m2建筑面积;1.0个非机动车位/100m2建筑面积。 | 规划用地 | — | — |
| 2 | 532530205TSZMS02 | 0801 | 机关团体用地 | 0.0593 | ≤1.5 | ≤30% | ≤24M | — | 停车设施、配电设施、垃圾收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消防设施 | 0.7个机动车位/100m2建筑面积;1.0个非机动车位/100m2建筑面积。 | 现状用地 | — | — |
附图 地块开发图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