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把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标工作作为当前人社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及时完成了提标工作,共补发2019年1-7月基础养老金104.91万元,全县27018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受益,本次提标补发的养老金于8月29日全部发放到位。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提标实施意见,从2019年1月1日起,对全省年满65周岁及以上享受待遇的城乡老年居民,每月加发5元的基础养老金,所需资金由省财政承担50%,州、县市财政承担50%。提标后,金平县65周岁以上享受待遇人员的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108元提高至113元。本次基础养老金提标,是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实施的第二年,也是金平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第六次提标,由2011年7月1日制度实施时的55元,逐年提高至60元、65元、80元、90元,108元,至目前的65岁以上人员113元,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城乡居民的关心,是顺应城乡居民呼声和期盼、切实增强城乡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的具体行动,有利于稳定城乡居民参保预期,促进城乡居保事业长期稳定发展。
(金平县人社局 陈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