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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县“四个抓手”维护农民工权益

来源:金平县人社局 发布日期:2018-08-24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金平县采取多项措施,着重抓巡查执法、专项行动、书面审查以及宣传普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效维护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抓巡查执法工作。年初制订全年巡查计划,重点是对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行业、工地、餐饮服务、酒店等领域进行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进一步完善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管理,对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不和谐、合同签订不规范、社会保险参保率低等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限期整改不到位单位依法严肃处理。目前,主动巡查用人单位470家,涉及职工659人,有效规范用工环境。

  抓专项检查工作。根据省州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农民工工资支付等专项检查行动。目前,专项检查81家用人单位,涉及劳动者680人,发现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案件12起,给予口头警告8起,下发责令整改指令书4份。受理民工投诉28件,立案28起,结案28起,结案率100%,妥善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金额593.7761万元,涉及人数483人。

  抓书面审查工作。为更好掌握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及用工情况,开展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年度书面审查工作,对用人单位场地经营、劳动用工、合同签订、工资支付、劳动时间、社会保障等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加强对用人单位诚信建设的监督,目前,已对505家用人单位进行审查。

  抓宣传普法工作。金平县2018年举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活动4次,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各种宣传资料共计6550余份;答复农民工咨询1500余次。同时,进行走访入企宣传3余次,到企业召开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专题讲座2次,发放企业用工指导手册300余册。

(金平县人社局  杨自春 官平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