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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平县“三到位”顺利完成2018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

来源:金平县人社局 发布日期:2018-09-18 浏览次数: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云人社发〔2018〕41号)和《红河州社会保险局关于做好2018年调整发放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的通知》(红社险发〔2018〕6号)文件精神,金平县“三到位”认真做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

  一是安排部署到位。为确保此次调整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县人社局及时召开会议,安排专人负责。业务员、财务人员协同配合,确保调待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部门之间协调到位。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协调联系,确保调待资金落实到位。

  三是资金及时发放到位。加强与各代发银行沟通协调,全面监督资金发放各个环节,实时掌握发放动态,确保资金按时发放到位。

  此次调整是继2016年以来连续3年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

  通过调整,金平县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171.71元,调整后月人均基本养老金4570.23元。截至9月14日,全县2203名机关事业退休人员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已发放到位,调整补发基本养老金300.70万元。

  (金平县社会保险局  杨永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