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金平县纪委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作为案件查办工作的重中之重,实行了“乡案县审”、“乡案县助”、“乡案县督”、定期召开案件汇报会、信访跟踪催办督办等方式,对基层办案工作进行及时督促检查,坚决遏制地方保护、人情因素对纪委办案工作的影响,筑牢基层反腐篱笆。
严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重点围绕扶贫、惠农、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加大对“小官大贪”、侵吞挪用、克扣强占等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和督办力度,对胆敢向扶贫等民生款物伸手、情节恶劣的典型问题,必要时直接调查核实。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加强通报曝光,对扶贫领域、基层问责的典型案例进行专题通报。 2017年上半年,共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12起,给予党政纪处分 12人次,其中涉及扶贫领域违纪问题 2件,集体“三资”领域问题 5件,其他领域问题 5件。切实维护基层群众合法利益不受侵害,让人民群众看得到、感受得到、享受得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成果。
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围绕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开展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抽查工作,县、乡纪委上下联动,形成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监督合力,每月对全县贫困村“两委”、驻村扶贫工作队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及贫困人口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2017年上半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组织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抽查 8次,抽查贫困村 8个、驻村扶贫工作队 8个,抽查贫困户 17户,督促各乡镇、各部门把脱贫攻坚的组织领导、工作责任、力量整合、政策措施等落实到位,切实加快脱贫攻坚步伐。
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持续开展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着力整治全县党员领导干部身上存在的“慵懒散拖慢”等不良风气,认真对照“不作为、乱作为”的“ 4类问题”“ 22种情形”开展自查自纠并提出整改措施整改落实,对“不作为、乱作为”的突出问题坚决给予整治和纠正。 2017年上半年,全县共整治“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24人次,有效遏制“不作为、乱作为”的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