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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环境保护联合执法第三小组到金平县督察因非煤矿山私挖乱采等行为造成的生态破坏问题

来源: 发布日期:2016-08-02 浏览次数:
为切实有效解决环境保护突出问题, 8月 1日,以州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马毅为组长的红河州环境保护联合执法组第三小组一行 4人到金平县铜厂乡督察检查因非煤矿山私挖乱采等行为而造成的生态破坏问题。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白玉文,县政府副县长杨光亮等陪同督察检查。
联合执法小组首先来到铜厂乡铜厂村委会龙口村附近一金矿露天氰化堆浸场,经现场调查核实,该堆浸场既无相关资质证照,也没有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属擅自违规建设。由于相关违法生产责任人不在现场,联合执法小组当即要求金平县有关职能部门要依法作出取缔通知,要求其立即停止生产,自行拆除堆浸设施,并按照相关技术标准对堆浸废渣废水进行无害化处理,恢复生态植被。
在铜厂乡轱辘街一非法采矿点,联合执法小组调查了解到,虽然目前该采矿点处于停产状态,但由于前期采矿权的几经非法承包转包,私挖乱采行为较为突出,矿区自然生态环境遭到了破坏。针对存在的问题,联合执法小组要求金平县有关职能部门对非法违法开采行为,要坚持公正执法,敢于动真碰硬,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能姑息迁就,要依据法律法规严格处罚,该处以经济处罚的,坚决给予经济处罚,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
期间,联合执法组还实地察看了铜厂乡长安金矿尾矿库、风吹坡重金属污染治理项目和银厂坡金矿采矿区,现场听取有关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汇报,督察检查各地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在随后召开的督察情况通报会上,就金平县如何做好下一步的督察整改环境保护突出问题工作提出了要求。
马毅强调,金平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突出环境保护问题查处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此次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体责任,成立相应的联合执法组,按照“边督察、边查处、边整改”和“属地管理”的原则,集中对辖区内存在的环境保护问题进行重点整治,确保各类环境保护问题得到查处、整改到位。
白玉文讲话时表示,金平县委、县政府将按照中央、省州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主动整改,严肃问责,全面加强各类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的督办查处,
会上,铜厂乡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县属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作了表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