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践行党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中,金平县公证处积极履行“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的服务宗旨,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积极开展为民办实事的“上门”办证服务活动。
家住金平县勐桥乡卡房村委会乌龟滩村八旬老人王奶奶的儿子黄某某不久前因病去世,遗留有6万余元的存款,涉及到继承问题。老人因体弱多病、腿脚行动不便,加之居住在乡下路途遥远,交通不便,身体不适乘车等原因,无法亲自前往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相关事宜,只能委托孙子黄某到县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了解情况后,公证处立即组织人员对黄某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全面细致的审核,并于9月21日下午下乡入村上门“零距离”服务。
当得知公证员们的到来时,王奶奶泪眼婆娑地和公证员诉说着事件的缘由。公证人员现场与当事人沟通,核实其申办公证的相关要件,并向老人及其儿媳、孙子作了普法宣传、解释办理继承公证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待相关当事人均明确表示知晓后,公证人员又按照《公证程序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现场为老人办理了遗产继承公证。鉴于王奶奶家境贫寒,经济负担重,生活困难,符合公证法律援助条件,公证处为其减免了相关公证费用。
服务上门,“零距离”办理公证,不仅维护了法律的尊严,确保公证质量,同时又让申请人感受到公证处人性化服务的温暖,真正做到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入人民心中。
近年来,金平县公证处采取上门办证等便民措施,进一步拓宽公证法律服务渠道,切实开展便民服务,为困难群众办实事,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这样的“零距离”服务仅仅是公证处服务、为群众办实事的一个缩影,更是在党的引领下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履行“以人为本、服务为民”服务宗旨的一个缩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