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规范实施社区矫正,将社区矫正人员改造成为守法公民,12月12日,金平县司法局创新形式举办社区矫正业务知识培训班。此次培训改变了以往墨守成规的方式进行:一是改变以往由社区矫正股工作人员讲解业务知识,传达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的方式,有幸邀请到州局原副局长孙永福、金平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负责人王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兼艾滋病科科长朱煜芸前来授课。二是参会人员除了司法所工作人员外,还邀请了金河镇社区及村委会主任参会,充分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社区矫正人员所在单位、就读学校、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保证人等协助社区矫正机构进行社区矫正的规定,不让矫正小组形同虚设。
会上,州局领导从社区矫正的基本特征、社区矫正工作与其他工作的区别、责任与责任追究、刑法对渎职犯罪的规定以及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等方面强调了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工作人员当务之急是学习、理解、掌握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云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以及相关的管理规定,严格执法、规范执行、大胆执法。检察院的领导从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执法环节依法实行法律监督的法律依据、对社区矫正的监督情况及各种应当依法提出纠正意见的情况进行讲解,让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与规范性。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领导讲解了艾滋病基本知识、流行概况、防控措施及职业暴露等知识,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对艾滋病患者开展工作时提供了安全保障。
通过此次培训,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很有意义,特别是孙永福同志的讲解,让大家醍醐灌顶,茅塞顿开,以后一定会转变思想观念、改进工作作风,积极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村委会干部们也表示,通过此次培训了解到什么是社区矫正,日后定会认真配合司法局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共同维护好社会和谐稳定。
(金平县司法局 彭雪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