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县监委成立以来,县纪委县监委按照“全融合”工作要求,注重把推进队伍深度融合作为重要任务来抓,确保转隶干部在思想认识、工作理念、履职实践上全面融合,为更好地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优化机构, 全面整合职能。在“机构、职数、编制”三个不增加的前提下, 转隶后的机构设置向监督执纪一线倾斜,撤销了监察局、预防腐败局、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预防科,组建成立了监察委员会,与纪委合署办公。新设第四至第七纪检监察室,进一步增强监督执纪力量。转隶组建完成后,监督执纪一线人员占县纪委、监委人员编制总数的65.9%。自县监察委挂牌成立以来,共处置承办问题线索68个。
调配人员, 全面组合队伍。科学合理做好人员配置,重点加强案件监督管理、纪检监察和案件审理等监督执纪一线力量,做到监督执纪相关业务部门都有纪委和检察院转隶的干部,进一步推动人员融合。在执纪审查、案件审理等重要岗位,将原有工作人员和新转隶人员进行新老搭配、交叉混编,做到本委机关工作人员熟悉党纪的优势和转隶同志熟悉法律的长处互补。在职务安排上,充分发挥转隶人员在办理反贪污、反渎职案件上的优势,让其担任监委委员和新成立的纪检监察室主任。转隶的4名同志,有2名同志担任和兼任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3人分别安排在纪检监察室,1人安排在案件审理室,形成互学互补的良好工作格局,进一步推动了人员融合。
强化学习,全面融合业务。强化对转隶干部党纪党规学习、纪检干部法律法规学习,将自学与集中培训相结合,把学习作为融合的基础抓好抓实,为转隶人员迅速融入新环境,开展新工作奠定基础。发放纪检监察干部人手一套学习用书,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提高政治素质。纪检干部针对性地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法律法规,熟悉职务犯罪等相关知识。转隶干部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掌握党规党纪。使纪检监察干部既懂纪又懂法,迅速补齐各自的短板,推进工作理念、执纪执法观念融合。
(金平县纪委监察委 普朝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