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日常管理。出台《金平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管理办法》,对死亡消户作了明确规定:由各村委会确认上报乡镇,乡镇经办机构审核汇总并经乡镇领导签字后于每月10日前上报县经办机构及时停发销户人员待遇,做到日常管理规范有序。
开展生存认证。针对享受待遇人员多、居住分散、人员流动性大等实际,为及时发现漏报、迟报享受待遇人员情况,各乡镇每季度开展一次“全覆盖、无遗漏”资格认证工作,全面掌握辖区内符合享受待遇人员情况。同时县经办机构对乡镇开展资格认证工作完成情况按一定比例随机抽样进行调查核实。近年来共核实漏报死亡人员2800人,失踪人员2人,有效避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金的流失。
严查重复享受待遇。按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不可重复享受”的要求,系统对比核实两项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名册,查出待遇重复享受人员25人,追回重复领取领养老金43013.32元。
(通讯员:杨自春 吴永有)